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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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学生开展《新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学习活动
2019-04-12 13:03   学工办

2019411日晚自习期间,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18-1班,在10405教室组织开展了学习《新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主题班会活动。班会由班主任蔡浩老师负责组织开展。

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学生开展《新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学习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一,班主任负责组织所带班级开展学习《新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主题班会活动。第二,班主任负责宣读传达并逐条解读《新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具体内容。第三,学习要覆盖全体学生,学生要认真聆听并深刻领会该办法的内容。第四,班主任要组织学生做好学习笔记。

     

思政18-1班主任在组织学生学习《新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

班主任蔡老师首先向学生传达了学院对班级组织开展《新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学习活动有关要求。其次,全文宣读了《新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在宣读过程中,对重要内容进行了解读。最后,班主任向同学们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班之前学习2019年版《新疆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今天我们学习《新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其目的都是为了让同学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学生,一定要牢记决不能触犯校纪校规。特别是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更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发扬我们班敢于拼搏的作风和勤奋好学的学风,为我院参评“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我校“双一流”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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