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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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研究生“小岛康誉”、“光华”教育奖学金的通知
2016-09-05 11:3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加强修养,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学校决定进行评选2016年度研究生“光华”奖学金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

我校全日制2014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2015级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奖励金额 3000元

三、奖励名额

小岛康誉奖学金10名、光华教育奖学金22名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学院根据附件1的名额分配表,评选出“小岛康誉”、“光华”教育奖学金候选人。具体条件及程序可参照《新疆大学研究生评奖办法<试行>》进行。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此次评选工作,评选“小岛康誉”、“光华”教育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经各学院公示后,由单位签署意见,经研究生院审核,报学校海外奖学金管委会审核批准。

3.各学院在评选工作中,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实事求是,严格要求,使研究生在评选工作中受到激励。

4.“小岛康誉”、“光华”教育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此表复印有效)填写时字迹应清晰,事迹要具体真实,附较详细的相关材料。并将候选人信息进行汇总,认真填写汇总表。

5.凡违反《新疆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缴纳规定(试行)》(新大校字〔2004〕179号)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现规定参评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缴纳时间不得晚于2016年9月5日。

各学院请于2016年9月5日(周一)前将评选材料、汇总表纸制版(需由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思想教育科,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联系人:贾力坤老师,电话:8585869。

附件:

1.新疆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小岛康誉”、“光华”教育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新疆大学研究生“小岛康誉”、“光华”教育奖学金申请表》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一六年九月二日

附件1:

新疆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小岛康誉”、“光华”教育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光华教育奖学金名额

小岛康誉奖金名额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

1

3

经济管理学院

1

1

4

法学院

1

1

5

人文学院

1

1

6

中国语言学院

1

1

7

外国语学院

1

1

8

新闻与传播学院

1

1

9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1

1

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

1

11

化学化工学院

2

1

12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

1

13

地质与矿业工程学院

1

1

14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1

1

15

机械工程学院

1

1

16

电气工程学院

2

1

17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

18

建筑工程学院

1

1

19

纺织与服装学院

1

1

20

旅游学院

1

1

21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1

1

22

软件学院

1

1

合计

25

22

附件2:

新疆大学研究生“小岛康誉”、“光华”教育奖学金申请表

学院: 培养层次 :博士 □ 硕士 □

申请奖项:小岛康誉奖学金 □ “光华”教育奖学金 □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所学专业

入学时间

学号

专业课成绩平均分

外语成绩

HSK成绩

政治成绩

CET成绩

研究生秘书签字

科研工作及获奖情况(附相关材料)

导师签字:

学院推荐意见及获奖等级

领导签字: 盖章:

研究生院审 查意见

领导签字: 盖章:

学校审批

意见

领导签字: 盖章:

注:1.申请人成绩优良且不得有补考科目,学术论文至少要求在四区以上。

2.毕业研究生必须符合新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要求(具体要求参见《新疆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

3.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HSK成绩和已发表学术论文均须提供复印件,学术论文复印材料必须有封面、封底、目录、正文。

4.填写发表学术论文时,要求其必须是以新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同时必须为第一作者或者排名第一。

5.填写发表学术论文时格式要求:

文章名称,出版物名称,出版年,第几卷(第几期):页\录稿时间:年,月

主题词:教育 学校 研究生 奖学金 评选 通知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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