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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美好新疆,多彩校园”新疆大学师生美术书法摄影大赛的通知
2016-11-10 13:26  

各代表团:

我校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16年12月中旬召开。为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建议,促进学校综合改革,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校园。现就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10日-11月30日

二、提案内容

提案征集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群策群力建设“西部先进、中亚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的重要途径。因此,代表们应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站在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高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形势需求,围绕学校中长期发展和建设目标,在教学质量、科研工作、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提案范围:

1.有关学校改革建设发展,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提高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有关和谐校园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其它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所提提案须具有代表性、全局性、可行性、规范性。

下述问题不得作为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不属于本校和本次教代会职权范围;

3.缺乏可操作性;

4.不具代表性,仅涉及教职工个体的具体问题。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人必须是“双代会”正式代表,一项提案须有两名以上代表(包括两名)附议方可生效,每个提案人与附议人必须亲自签名;

2.代表们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3.提案须按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填写,一事一案,不能在同一份提案上提出数个事项;

4.每份提案应包括案名、案由及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案由力求简明扼要,内容具体明确,符合实际,既有问题的意见,又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提案要注重质量,做到有理有据、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议和实施措施切实可行。无具体建议或措施的,将作为意见和建议处置,不列为大会提案;

5.提案表见附件,要求使用钢笔、水笔等书写或打印,不得使用圆珠笔和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允许另附页补充,一式两份;

6.各部门工会将代表的提案于11月30日前送校工会。同时,将提案表电子文档发送到唐憬老师的信箱。

联系人:唐憬 联系电话:8584989

附件:新疆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案表

                                                     新疆大学“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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